这次的服装很简单,路嘉析的长相很干净,因此没有比白色更加能放大他的优点的颜色。
    服装是一件白色长衫,下面配上一条纺纱布料的宽腿裤,看着随意的一套,往路嘉析身上一穿,活像个民国年代玩世不恭的漂亮小少爷。
    李沂修看见人,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赞美一下子不绝于口:“小少爷,我发誓,加上我之前在美国的那二十年,我见过的比你还漂亮的男生一只手都能数出来。不……现在你在我眼里比我以前见过的所有人都要漂亮。”
    路嘉析无视这种一听就很假的话,他将换下的衣服扔进了边星火怀里,朝化妆台走去,淡声对自己的助理开口:“你离那家伙远点,他不什么善茬。”
    边星火将怀里的衣服简单叠好,听了路嘉析的话,便自然地走到了路嘉析的另一边,和李沂修隔开一大段距离。
    李沂修见状,三两步跟上替自己抱不平:“没良心的漂亮孩子,我夸你你却跟人说我不是,我的心死了。”
    路嘉析不搭理他。
    他在化妆镜前坐下,裤腿往上扯了两分,露出他脚上穿的黑色拖鞋。
    拖鞋是更衣室里面的,鞋子没拿进去,反正出来要换,他便懒得穿回自己的鞋子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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