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了吗?
他这么想着,还是看了眼时间说:“我待不了太久,要赶地铁。”
“行,有你这句话就行。”金成书满意了,嘴角都笑开了。
聚餐结束,他们十多个人一齐上了楼。庄栖不会唱歌,坐下后,就等着和金成书说完话,放他走人。
金成书这人还真是会活跃气氛,一个都不想放过,直接把麦克风递到庄栖手里,起哄道:“七哥,来给我们露一手啊?”
“我不会唱歌。”庄栖实事求是。
然而大家都不信,金成书也跟着道:“怎么可能,儿歌你总会唱吧?”
“儿歌我会。”庄栖说,“但问题,你们想听吗?”
“当然想听了!”
人们总是会对未知的新鲜的事物报以好奇,像庄栖这样一个长得好看,画画也好看的人,大家下意识觉得,他唱歌也差不了。
前奏响起的一刻,大家还对他满怀期待,当他正式开口,整个包间里回荡的,全是他干巴巴,不知是在唱还是在嚎的声音:“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没一句在调子上也就算了,连节奏也对不上。
大家连捧场的掌声都不愿意给他,听完没有一个人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