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幸亏,她读的是名校,还是计算机科学与数学专业,拿到的Summer Intern的offer是头部quant的,薪资比其他专业的实习薪资高不少——至少她的实习薪资足以cover她在纽约的开销,还可以存下一丢丢。
能自给自足、不向父母要生活费,她就已经满足了。
“……所以,我打算实习一年,多赚些钱。”
柿韧枝低头说着,手上略微有些着急地切着盘子里的牛排——她好久没有到这样的高档餐厅里吃这么好的肉了。
要不是对面的男人说了他请,她才没底气来这种餐厅吃饭。
自从她搬到纽约后,为了在纽约高到离谱的物价中省钱,她都是自己买菜做饭的——留学生的必备技能。
超市的打折菜并没有多优质,她的厨艺也就是一般般、能够下咽的程度,所以她真的很久没吃到什么好吃的了。
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则是对食物毫无热情。
区别就在这里:穷人家的孩子总是对食物充满渴望,而富人家的则不是。
男人身着黑色的圣罗兰衬衫,最上面的三颗扣子并没有系,露出白皙的皮肤和突出的锁骨。脖子上的项链是爱马仕,吊坠正好垂在他的锁骨之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