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和十七附议的,四爷不会反对。
一开始,四爷虽然也有想过人家学子来的目的,不过,还真没沈琳想得这么阴谋论。
毕竟康熙朝也好,前朝也好,天朝的皇帝一向对番邦来的都挺优容的,这是天朝一惯的习惯。
十七也提出了,某些容贵妃提出的暴力事件,还是不干为好。
真感觉不妥的,到时候送人家回南洋,在人家国家解决了不是更好?
毕竟,现在大清的商人可以说是渗入了各国,看见大清子民在人家南洋,太正常不过了。
而这时,十六就提到了,感觉弘瞻的那个计划不错。
应该说,弘瞻和沈琳还真是两母子的,只不过,二人的想法有那么一点差别。
弘瞻的想法是,咱大清每年去南洋各国,是不是应该也派些探子,在人家哪儿监督审查?
不是说想对人家干嘛,而是一来,省得人家以后又来骗咱们公主的爵位。
虽然大清是不差钱,也不差男人,可咱丢不起这个人好么!
第二,在人家哪儿有探子,咱也能做到知已知彼。
弘瞻还提出了,这南洋的探子,不能交在像星德和永琸的手里,而是必须掌握在第三方,这样才有利于打探到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