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着一根三指宽的吉他背带,深咖色皮质,边缘是同色系的缝线,铜色铆钉和挂钩,背带反面印着一行字,字也是咖色,但比背带颜色浅一些、简洁的行书,是简帅那篇作文的结尾。
“那颗星星刺破天幕、跨越光年、停留在我身边,我摘到了他!”
后面接着一个落款:帅&安。
简帅把背带平摊在沙发上,伸出三个手指,一个字一个字地摩挲着,指尖停在最后两个人的名字上,按住不动,偏头问夏一安,“安哥,这个,你做的?”
“嗯,”夏一安动了下,坐直了些,抠着自己指头上的深深浅浅的小疤痕,“是不是粗糙了点儿?”
简帅说不出话来。
“那个裁皮刀我不太会用,皮革还挺难切的,我总是切不直,”夏一安身子转过来面对简帅,“浪费了好多时间。”
“那个字儿怎么印上去的?”简帅移开手指,看着那两个名字。
“用电烧笔,”夏一安说,“这个我也不太会,做废了好几根。”
“手指头上的伤是做这个弄的,”简帅抓过夏一安的手,手指头上没贴创可贴,指尖上的小疤痕还很清晰,“骗我说做实验?”
“我那时候是怕做不出来,就先不跟你说。”夏一安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