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几天,刘宇果然给我寻到了个活,是去给他工作伙伴的家人的朋友的合伙人的儿子的美术馆开幕式拍照。
当天我起了个大早,提前上岗,迫不及待要忙得团团转。因为去的太早,美术馆里还没什么人,我端着相机在展馆转了几圈,转得肚子咕咕叫,提示我没吃早饭。
走到自助餐台前,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头望去,只见一西装革履的五五分矮胖子左手端着餐盘,右手举着沾了奶油的不锈钢夹子指向我。顶灯在他出了油的秃头上倒影出一个白圈,仿佛是天使的光环,跟他那张充满泥土气息的脸十分不搭配。
这个人不顾我一脸的错愕,笑得把脸挤成了年画上的胖头娃娃时我脑袋里关于他的回忆终于被调出。他就是我小时候那个掰断超人腿的玩伴。看来他是毛足了劲横向发展,从小胖子长成了大胖子。
如今大腹便便,一双象腿走起路来掷地有声。他跺到我身前,把餐盘随手一扔,伸出两只肥手,要跟我握手。我举着照相机示意我没手给他握。他把手收回去,依然笑得脸颊上两坨油疙瘩。
恭喜恭喜。他忽然说道。我疑惑,恭喜什么?他说,容叔叔最近的大单谁不知道,你还跟我装。我感觉他连说话都在喷油,呼吸里都是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