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季凛教他写。
昨晚没写完的作业总共也只有几道题目,写完之后,郑漫就从桌子里拿出自动卷笔刀,开始削铅笔。
这个卷笔刀是他和季凛一起买的。
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每个人抽屉放一周,这周轮到了放郑漫抽屉了。
他俩其实原本就各自都有自动卷笔刀。
但是很小。
很普通。
原本大家都是这种普普通通的卷笔刀。
但是有一天李华买了个超豪华的卷笔刀。
比别人的大好多,龙猫造型的,特别帅。
郑漫一看到就想要。
他对着自己的小卷笔刀看了好久,想着要怎么才能把它弄坏,然后顺其自然的换个新的。
他还在思考着,季凛上课的时候,小声跟他讲悄悄话,说他也想买一个这——么大的卷笔刀。
两人一拍即合。
于是兴致勃勃的开始讨论。
放学之后到文具店去了一趟。
这么大一个卷笔刀,要五十块钱。
郑漫一周有二十块钱。
但这个钱包括了早餐钱。
早餐,零食。
他用得不多,每周都能剩点钱,但是五十块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