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缔造了一个超大型公司,这是不争的事实,没有能力的人,干不成这样的事。
“先别骂了,大家首先要聚焦于怎么解决问题,我有几个想法,特殊时刻也没什么好讨论的,浪费时间,我就直接说,peter你记一下,立马去办。”
“……首先,立即向公安局报警,借助法律解决问题,最好是能够通过司法途径立即终止360的行为。”
助理问:“马总,那咱们以什么样的理由报警?”
互联网已经不是纯新的业态了,更非法外之地,但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对于警察来说也是个挑战,因为没有前例,大家都懂这群人的效率,没有前例的话,那么到底是依那条法律、根据什么原则,又该怎样给这样的行为定性?
那个系统最怕的就是盖章、负责,他们永远都给人一种你这事为什么找我的感觉。
因为一旦最后出了事都要追责的。
“你就按实际情况形容这件事本身,我们是占着理的,也不要自己给这件事定个什么名头,免得前后矛盾。”
可喜他这时候还有这样的思维,“另外,也要向工信部投诉,这两件事情先去办。”
Peter立即离开去弄了。
马总随后下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