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瑕不掩瑜的瑜。”
舒瑾轻轻眯着眼笑了,“我叫舒瑾,怀瑾握瑜的瑾。”
怀瑾握瑜。
裴瑜吻着青年的笑眼,心里却惶恐到极点。他闻不见身下这个Omega的信息素,也无法标记对方。这意味着他们不是命定的恋人,舒瑾于他而言,只是千千万万个气味不通的、无法拥有的普通Omega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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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已过,他们还是恋爱了。
裴瑜在北境定居,盘了一处养狼场,与舒瑾生活在一处。与无数平凡的情侣类似,他日常接送舒瑾上下班,一起去吃饭、逛集市、滑雪、泡温泉。
舒瑾大学肄业,很早就在北境这边驻唱。他父母早逝,只给他留了笔不菲的遗产。舒瑾这人骨子里都是任性与自由,并不愿意受任何世俗圭臬的牵绊,几乎是放肆的,在北境这片净土上流浪。
他喜欢狼。他的父母即是养狼户。童年的舒瑾喜欢跟小狼一起在雪地里打滚,也喜欢偷偷将小狼放生回山野里。裴瑜知道这些,便也爱屋及乌,在狼群的身上注入了几分属于舒瑾的温柔。
舒瑾也喜欢裴瑜的疤痕,做.爱的时候最爱吻他的侧脸。初初见面的时候,裴瑜收到过舒瑾送他的一盒药膏,是对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