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来也觉得记忆犹新——
那时的朗禅脚下正汇有一滩暗红色的血池,他站在血池里,血淹没了他的裤腿。
他的四周密密麻麻的堆满了十几头死状可怖的成年野狼的尸首,它们没有被一剑刺中要害,而是被人熟稔的砍下了头颅而死。
为什么要说熟稔呢?乃是因为这些狼尸首分离处的伤口十分平整,一看就是手法熟稔之人一剑砍下,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多出来的其他伤痕。
最后存活下来的野狼幼崽趴在朗禅的脚下呜呜直叫,灰白色的皮毛上全是红色的血迹,求生的本能让它想站起来逃跑,可它年龄太小了,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朗禅手起剑落,却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砍下了这只幼崽的头颅。
而闻瑕迩来的时候恰好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他靠在林间的一棵树上,看着朗禅站在一堆头颅和身体分离的狼群里,正在脱自己占满血迹的衣袍,语气不明的说了句,“斩草要除根,看来杀狼……也是这样。”
朗禅闻言立刻转过了身,握着剑眼含戒备的看着他。
闻瑕迩被朗禅这眼神一下子给激的头皮发麻,体内的血液却止不住兴奋起来,当即便布了阵丢了符,跟对方打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