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几个干活不老实的伙计,名单我全录下来了,在这里。”
夜鸣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夜萤。
夜鸣的字也是初学,虽然歪歪扭扭,但倒也字迹清晰,好歹能看清写的人名。
夜萤扫了一眼那张名单,不由地冷笑道:
“三十来号人罢了,里面就有六个偷奸耍滑的。对了,这六个人,我记得都没有签长契的吧?”
“是,都是到外面招来的自由工,没有签长契,或许是因为这样,他们就散漫随意了。”
夜鸣答道。
夜萤点点头,郁闷地道:
“当初没和他们签长契看来是错的,以后要找雇工,还是找要长愿意签长契的。”
所谓的长契,和卖身文书也差不多,一般要签七八年,这七八年里,这个人就相当于是主人的人了,要打要骂甚至要杀,也都由得主人。
当然,杀人也是犯法的,只不过,既是签了长契,主人有的是法子来耍弄下人,让他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七八年后,契约自动解除,若没有再续签,就可以获得自由身。
当然,许多会签长契的人,本身就是家境贫寒,无力养活自已的,离开主人,也不知道哪里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