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住了小半个月,每隔几天换一个酒馆买醉,高调的不得了,大抵也是希望聂枣能看见他。
好吧……这也算他成功了。
聂枣叹了口气。
既然过两天就走那就最好。
***
但世事就是这么难料。
第四天,任平生出现了。
随意的用一根木簪绾起长发,手里拎着一只晃荡的酒壶,任平生就这么大大方方踩着一双木鞋走了进来,他的灰色布袍倒是干净整洁,腰间一根粗布系带扎好,外面披了一件绒披风,广袖如云,走路生风,看着便是个不羁的调调。
聂枣见过任平生的画像,因而一眼就认出来了。
任平生长得不算俊俏,但眉眼开阔,气宇间自有一股轩昂洒脱,眼眸漫不经心扫过时,会觉得他有些张狂,但仔细看去却又觉得他分明在笑。
也是蛮难搞的。
聂枣在仔细观察,试图从任平生的动作与语气中略分析出他性格的一二,然而……聂枣发现,任平生竟然径直朝着魏离走了过去!
“兄台。”他敲了敲桌子,“这张桌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