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刚从路口左拐过来,车速还没上去,一个穿破旧衬衫的男子出现在视线中。
男子皮肤黝黑,看样子不过三十多岁,完全是一副落魄的形象,衣服看上去最起码一星期没有洗过,两眼贼溜溜的四下扫望,最后眼睛盯住了唐于蓝所在的桑塔纳汽车。
“唐团长,看样子咱们中奖了…”孙长啸笑了笑,感慨道3a“他们真以为咱们飞鸟团岌岌可危了么?这才几天的功夫,碰瓷的就找上门来了。”
唐于蓝淡淡的说3a“正事要紧,不要在这种小地痞身上耽误时间!”
他嫉恶如仇,这些小痞子小混混如同跗骨之蛆,让人感觉十分厌烦。
孙长霄将车完全停下,自己不往前开,那小痞子总没有什么机会吧。对于飞鸟团的人来说,这样做法已经十分放低姿态了。
谁曾想,那小痞子反倒是不死心了,他拦在车前,见汽车没反应,反而快步走过来,一边使劲砸车窗,一边理直气壮的说:“下车,你们撞到我了!快下车!”
坐在后面的两名随从反而忍不住了,轻道了声:“刀哥?”
孙长霄反倒被气的乐了,有人竟然敢这么打劫飞鸟团的车,他摇下车窗,冲着外面叫了句:“朋友,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