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如果是在‘三分线’和科比去比射篮,实在是有些看不起对方了,哪怕是依靠系统技能赢下来,对方丢的脸也太大了点。
球星还是要面子的。
两人没什么直接的矛盾,相互说话还笑嘻嘻的,根本没必要撕破脸皮。
另外,那样也太骇人了。
在中圈的位置故意踢的力道小一些,就能控制着不打进,对方输了也能保存颜面,周围观看的人也只是觉得,他的脚法真是非常好,而不会太过于惊讶。
事实上。
以用脚踢球和用手投篮做精准比较,听起来后者非常有利,但距离篮筐的位置越远,前者就就变得更加有力。
因为,力量。
手部的力量确实很大,但篮球要比足球重得多,如果距离太远的话,足球就会产生优势,一个普通的球员,能打球很轻易的踢过50米,篮球要是想扔50米,估计没有人能做的到,标准篮球场的长度也不过三十米。
科比也知道这个道理,他不是自己想到的,而是甄少龙说给他听的。
在路上的时候,甄少龙就和姚鸣、科比说起了这个问题,用一句话让两人无话可说,“如果比试的位置是在对面的球框,科比也许没有任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