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的。”兰萨闷了口气,用锋利的指尖把这一行字划掉了,又见到旁边有狼人的幼稚字体标注:给他标好衣服编号。
不需要,他是真的记得的!
虽然平时要雇佣仆人打理他的古堡,可每件藏品在他心里就像定了位一样,需要时瞬间能在脑海搜索到。
剩下的文字不留余力的讲述兰萨对奢侈品的热爱,名贵的红酒、天下最厉害的工匠手艺、拍卖行里价格居高不下的宝石。
兰萨差点把这页也撕了,声音低低:“既然知道这些,它们哪里去了?”
一定变成了不懂它们价值者的所有物,散落在世界各地,失去了往日的芳泽。
这回狼人的笔迹大了不少,力透纸背的写着:难养,养不起!!!
兰萨愤愤把书摔在了桌上,他才没有被养着呢!
远远传来易霆的叫喊:“祖宗,别扔东西!我出门了!”
兰萨撇了会儿嘴,又舒展了眉毛。
这本书看得出被翻来覆去看了几回了,也……挺认真的,狼人比他想象的更关心嘛。
兰萨愉悦的哼起小曲儿,把刚才的不愉快抛之脑后了。
他很随意的往狼人床上一坐,百无聊赖的捡拾那些条缕分明的狼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