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重生之一品皇家媳 >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分摊罪名
没关系?”
    李侍郎之前看她个妇人而已,靠的无非是夫婿在身边,大不了快判决时哭哭啼啼、呼天喊地个一阵子,做些无谓的阻拦,并没放在心上,现在倒是被她一席话说得认真坐直身子,暂时没强行叫佐官去给许慕甄画押:“王妃嘴巴说得倒是轻巧,可律法二字,不是能言善辩就行,得需要实例支撑。”
    夏侯世廷坐在雕镂大圈椅内望过去,她形色淡然,似是早做足了准备。
    一夜未眠,枯坐公堂,翻完大部头刑部卷宗,不是白废的。
    云菀沁微颔首:“妾读断狱案宗时,唐、元、明三朝,有过实例,凡祖父母、父母被人杀死,子孙当场杀死仇人则无罪,若是事后再杀,责六十,但是如果仇人已经被官府审判过,而子孙再去报私仇泄恨,就要杖责一百,流三千里。拿大明朝的万历年间一案为例,浙江武义人王氏的父亲因与族内兄弟争产,被亲戚殴打致死,杀人亲戚欺王氏一家孤寡,花钱打赢官司,只赔了几亩地,王氏忍气吞声,直到娶亲生子之后,家中有了后,便上了亲戚家门,一刀割下亲戚头颅,为父报仇雪恨。当时的县衙知县感叹王氏的孝顺,并不愿将王氏以杀人凶手的罪名来收押,汇报上级后,与金华知府决意重审王氏父亲的尸体,若当年确是被人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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