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写数字的游戏摊吸引了我的视线,从1到100依次书写阿拉伯数字。游戏规则为:二分钟之内一气呵成,不间断、不停歇,次序不能有错乱、重复、跳跃,失败一次输两元、成功一次得五元。案板上已有三人写着,我觉得有趣,不相信自己竟没这点能力!第一次在写完79,写80时出错了,因为速度太快,受惯性思维影响,下笔时笔峰所指方向不对,仍然沿着写7的方向运了笔,于是功败垂成。第二次输写成功,这样一结算,我就赚了三元,老板当然不服气,游戏规则虽然在那里,但他原本也没打算有人真能够成功,他是怀着必胜的信心的,哪里肯爽快拿出钱来,于是鼓励我继续写。正在这时,两打扮入时的女子手牵手经过,一女子率先驻足,看一眼立夫,挑衅地看看我,似笑非笑,似嗔非嗔,丢上一句:“喜欢玩这个嗦!”然后下意识正了正身子,拉着同伴很派头地扬长而去。
“你认识她,这什么人?”我问。
“我中学同学,和立群关系好。”立夫回答说。
“不对,恐怕没这么简单,我和她素未谋面,怎么就得罪她啦?何苦要实行差别待遇。她看你那眼神,于抱怨中有温情,看我的眼神呢?有如秋风扫落叶一般,她丢下那句没有称呼的话里,明显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