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带人拦住他,不得已,就在此地杀了他。”
等程大雷背着刘发财走出大牢时,就见自己面前呈扇字形围满了人。书生长袍,三尺青锋,说实话,模样还挺俊。
张明理持剑而立,冷声道:“程贼,你还想往哪里走。”
程大雷轻叹口气,冲张明理招招手:“来来,我看有那个不怕死。”
山上大战即将开始,山门前的战斗已经打得血流成河。
燕不归一柄重剑抡开,仗着就是一力降十会五个字。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碰上了就与你拼力气,你如果力气没有他大,便会被一剑斩成两段。
打到现在,燕不归戎族人的身份人人都看得出来。戎族生长在草原上,天生就会不要命的打法。偏偏这三十六柄剑组成的书生意气阵,讲究的也是一往无前,不死不休。
双方拼起命来,剑阵不断被消耗,山门前倒下数具尸体。而燕不归的情况也很糟糕,他面对三十六人的缠斗,每一次都要面临七八柄剑的攻击,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一。
现在他整个人已经伤痕累累,虽然仗着战斗本能避过了要害,可身上细细密密的伤痕,令他宛若一个血人。
在这样打下去,没人可以杀死他,他也会因流血过多而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