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绑着绳子的银色象牙骨,“这是我去乌斯特的时候,顺道求的平安福,刑侦科的朋友我都有送,戴在身上保平安的。”
她将护身符放在霍启勋桌上,不待他说什么,径自道:“那你先忙,我走了。”
这条护身符,本来是想过年的时候送给他的新年礼物,当时被他一通臭骂,她也就没送。
眼看着沈雨涵出了门,霍启勋垂目睨着桌上的漂亮民族饰品,这确实是乌斯特的东西,拿过来垂在面前,银色的象牙上面刻着繁复的花纹,很是精致,这样的东西,小女孩确实会喜欢,她也是因为喜欢好看的东西,所以才随手买来的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霍启勋却不喜欢自己顶着这样的一张脸,尤其还是干这份工作,搞得局里局外的女人,但凡见着他,总是一个劲儿的看个不停。
打从他进入这行,赶走的‘心术不正’之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想打着工作的旗号接近他,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更何况,沈雨涵有男朋友,刑侦科的人私下里都在聊,她男朋友年轻又帅,是一名职业拳手,之前总跑来海城接她下班,手下那几头花痴提到樊尘,赞不绝口。
霍启勋就不明白了,沈雨涵有男朋友还总是一副喜欢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