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春柳湖上 > 正文 第三节不到万不得已时
    那些日子,祖孙俩相依为命,把天当被,把地做床,水上四处漂泊,熬过一天是一天。
    黄春江除了摸鱼捉虾,还帮人打工,既自己糊口饭吃,还悄悄省下一点饭菜带回给奶奶饱肚。春江12岁那年,谎报15岁,央求丁家口的鱼老板邓逢九接受他挂流钩。邓逢九本来心存疑虑,但觉得雇他比起雇一个壮劳力合算,做同样的事,工资则只需付一半。邓逢九要春江当艄公,他自己当头公,测试春江的能力。半天下来,春江凭借熟练的技术赢得邓老板的信任,收下他当艄公,而且每餐多给他一两米饭,让他带回给奶奶度命。
    尽管春江这般勤劳,懂事,但他还是免不了遭受凌辱和欺侮。
    仅1947年,黄春江就被邪恶势力毒打了三次,每一次都险些丧命。
    那年春天,尚未满12岁的黄春江到沧港镇华安花行当徒弟,白天的主要任务是扫地,特别是帮那些有声望的嫖客、俵俵,还有国民党部队的军官,本土的绅士,筛茶端饭。晚上就帮老板把收进来的棉花打包。
    他搞了四个月,没有得到一分钱。那天他同花行老板的儿子张颜卿大吵起来,起因是当时他正在扫地,张颜卿噘他,句句不堪入耳。
    黄春江忍无可忍,回了两句嘴。张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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