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雯尚未离场之际,到外头的花店里去买一扎鲜花。
由于时间太晚,转了半天才找到一个花店,店里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在看店,看到林安然开车过来,开口推销店里最昂贵的蓝色妖姬。
林安然是第一次给女孩子买花,不过对于玫瑰是了解的,自己和余嘉雯不是恋人关系,当然不能买红玫瑰了,蓝色妖姬是不能买的。
小姑娘推销不成功,有点不高兴,指着店里的花说:“老板,你是送女朋友的话,还是不要省这点钱好,现在女孩子都喜欢玫瑰呢。”
林安然知道这小姑娘肯定是误会了,便道:“如果是送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表示祝贺的,用什么花好?”
小姑娘大眼睛狡黠地一转,说:“那送百合花吧,有祝福的花语,又代表纯洁脱俗。不过今天百合好贵,十五块钱一支。”
林安然知道这是故意提价,趁火打劫,不过现在太晚了,也只好认了,笑着说:“小姑娘你真会做生意,趁火打劫呢!”
手里没闲着,直接掏了两张四人头递过去。
小姑年接过钱,笑逐颜开,一边帮着打包一边说:“钱财身外物,难得有情人,老板你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这一两百算什么?还不够你吃顿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