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没有醒来。
两个星期前,因为并发症,器官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其实,像这样的交通肇事逃逸在我国并不少见,虽然刑法有明确规定,但还是阻止不了肇事人的逃跑。
最大的一个因素就是恐慌心理。
事故一发生,肇事者的内心充满了恐惧,又由于目前我国的法制尚不健全,很多车辆没有保险或者保险额不足,更有些本就是肇事车辆,比如手续不合法,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按规定驾驶准驾车型,酒后驾驶车辆等。
在这些恐慌心理中,赔偿问题更是很多人选择逃逸的主因,家庭经济状况差赔偿能力有限,担心事后赔偿超出自身能力,害怕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等,就会自然而然选择逃逸。
但是,他们都忘记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有明确刑事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等级可判刑3—7年。
逃?
除非真能逃得无影无踪。
这也就形成了肇事逃逸的第二大原因——畏罪心理。
肇事者害怕由于自己造成重大事故而受到法律追究,心理压力在一瞬间无限增大,导致第一时间内想到的就是尽快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
但,这两个心理特征,对于这件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