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亮的手在颤抖,他不敢看着李亚娟,那上面,那是两座巍峨的高山啊。
这也怪不了向天亮,二十二岁的大小伙子了,在那方面还是个零记录,在大学的时候,最好的朋友,就是睡下铺的班长,他是京城人,离学校不到三公里,他老嘲笑向天亮是山里的土鸡,没见过凤凰,见了女同学就不会说话。
快毕业的时候,班长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说要改造向天亮,为他进入社会作准备。
在学校的最后两个月,班长给向天亮普及了不少那方面的知识,还煞有介事的说,这是人生的必修课,比大学里读的任何一门课都重要,又说,你向天亮不是有向往大城市的梦想吗,这就是在大城市里生存的法宝,如果不经此道,就是再读十年八年的书,也同那些搬砖头和扫地的民工差不了多少。
其实,班长无非是让向天亮看些那方面的书本和片子,他有门路,弄来的东西应有尽有,极大地丰富了向天亮的生活常识。
可是,向天亮发现问题也来了,知识一多,身体就越不听使唤,尤其是那家伙,以前从来不是负担,现在倒好,越来越反动,动不动就举旗抗议,尤其是见到异性,稍有点念头,那家伙就会条件反射。
正是写论文的时间,向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