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而且再怎么说陆熙杭也是个大男人,被包养这件事或许会让他自尊心受挫,还要人家怎么表达喜欢呢?
林回体贴地转移话题,随口说道:“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拿过来?吃过饭我开车帮你搬一下。不过在那之前可以先去一趟商场,给你买身衣服。”
——也不能总是穿他不合身的T恤短裤在大街上晃,现在他都是自己包养的小白脸了,再穿不合身的衣服,丢的可是自己的脸。
——话说,陆熙杭煮的东西可真好吃啊。
林回一边想,一边又夹了一块红烧鱼塞进嘴里,鱼肉入口即化,十分入味,简直停不下来。其实他原本对海鲜海鱼之类的东西其实兴趣不大,比起水里的,他更喜欢吃飞禽走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吃了陆熙杭做的这桌海鲜盛宴,他竟然觉得比飞禽走兽还要好吃了。
为什么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莫非真是爱屋及乌,因为对陆熙杭有好感,连着口味也改变了?
陆熙杭这小白脸真是让人很难对他不有好感,长相容貌自然不必说,做饭的手艺也实在厉害,简简单单一盘小乌贼,到了他手里,就变得特别好吃,他还特别会挑选食材,每一颗乌贼都有满满一肚子白子,一口咬下去又软又绵,不要太好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