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时间,她趁着大哥熟睡,偷偷地撬开林笙的橱柜,翻看了林笙的日记。在日记中,她愤然发现,那个害得大哥残废的女子,竟然是同班同学王郁蓝。
林笙在日记中清楚地记载了那个女子的特征,也就是光头所说的王郁蓝手上的那颗痣。但是,王郁蓝给林筝的印象,是一个贫穷低调心思单纯的女孩,怎么会是开着跑车的刁蛮阴毒女子
于是,背地里,林筝偷偷地跟踪了王郁蓝,她终于发现了王郁蓝被人包养的事实。
那一天,她躲在学校的小池塘那里,对着一片草地,抱着膝盖无助的哭诉,她想帮哥哥报仇,可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个男子走了过来,他说,他可以帮她报仇,并且让人查不到死因,只要林筝听他的。林筝问他为什么要帮她,有什么交换条件
那人说,他和她同病相怜,条件只有一个,在必要的时候,帮着他遮掩出手痕迹即可。
林筝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那是一天午后,林筝依照那人和她的约定,来到了郊外的一片荒地,过了半个小时,她就看到那人带着神志不清的王郁蓝一起走了过来。
剩下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在那人的帮助下,林筝亲手挖下了王郁蓝的眼睛,并且做成她割腕自杀的样子,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