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共念了四年,我读的大专二年,木龙比他早出来工作。
在n市,乐共的好友在n市发展的挺好,于是,我千里迢迢的来了。
有次乐共从杭州过来,我俩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爱吃红烧肉,以前高中复读的时候,我去过乐共的住处。
阿姨人很好,哪天做了好多红烧肉,正宗的湖南菜。
那时我来n市后,时常和老大一起出去吃饭,有一道菜“地膀”做的非常的好。
我后来去杭州时和乐共提起过,说的眼也馋了嘴也馋了,俺说:“乐共啥时候来,来时我请你。”
有次乐共打电话说过来了,我去饭店订了地膀,用大瓷碗盛着热气腾腾的,我热乎乎的打车过去了。
一个城头一个城尾,我租车过去用了两个多钟头,俺一个哥哥当时很感动,对俺的另一个朋友说“好友一定要我这样的”。
有的事很巧合,亮亮是以前的木龙
或者是蓉蓉比我做的更好,这是天意还是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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