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有告诉他这种基本的道理,他父母也应该为这种事情付出代价。
这样的未成年人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不为过,不满十三岁的人,都可以强(和谐)奸女性,把受害者或家人杀死,焚尸灭迹等事也做得毫不生疏。还有些人,就像虐杀小动物一样,把幼小的孩子弄死,对此不以为意,甚至都没有太多紧张和愧疚……这样的心态,成年人中恐怕也只有变态杀人狂能与之媲美……
小时候就这么残忍,放任不管,他们会认为,做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也就被骂一顿打一顿!以后还会继续残忍的对待其他人!这是对广大善良的孩子们的不公平,不负责,威胁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日本有个经典案例,未成年人,曾经杀死一对母女还****他却因为未成年只收到“有期徒刑”的惩罚。受害者的家属,这个男人失去了妻子和女儿,却只能看着对方因为年龄受法律保护。他悲愤说道:“……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
凶手少年的父亲,不耐烦的等着自己儿子被带出来,他瞪着周围神色不善的警察,感到他们打扰自己的生活真是烦人!不过到此为止了,现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