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自己丢掉了孩子已犯弃婴罪了吧?而别人知道母亲不要这个小孩了就抱去送给别人领养了,也没有金钱交易,怎么算得上拐卖婴儿呢?请的律师怎么辩护的?领养的人其实可以私下与这个母亲一家商量解决,给一些钱她补养身体,这样大家没意见了就好正式办理领养手续,以后就不会有问题出现了。要不把小孩帮别人养大了真是白养白付钱了。孩子不是自己生的,不管是捡来的还是别人送来的,都必须要办理领养手续的,要不,以后别人要回孩子,不管养多大,孩子都不属于自己的,以后会更痛苦!谢谢汪老师为护士和好心公安人员仗义执言!”刘小溪发微博支持了汪谦在羊视主持界新人大赛的演说。
“既然选择引产不要这个孩子了,其实救活了给想抚养他的人不是更好的结果吗?真不能理解这个产妇,宁愿死了也不想让别人抚养吗?以前我也遇到过怀孕六七个月因为又是女孩做引产手术的,我有亲戚是护士,问她要不生下来帮她找个好人家远方亲戚生不了孩子的抚养行不行,产妇说那可舍不得难道把孩子弄死就舍得吗?都已经是个成型的婴儿了!虽然法律上我明白这个属于买卖儿童,但是从情理上之前给了孩子一条生命!一个健康婴儿活生生被杀死!多么残忍啊!我们的立法机构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