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
“颅脑损伤、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骨折。伤人无罪?”
“法官的思路精奇,不可理解,盗窃婴儿判刑畸轻也就算了,三米高把婴儿扔下,受伤严重,这种极度恶劣的故意伤害情节怎么能视而不见?要是严重点就是条人命啊!”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条新闻。”
“一辆小车前段时间在某县发生翻车事故,车上五人中,司机和一位后排乘不幸当场身亡。县交警处理了这起事故,可接下来却发生了一件让死者家属寒心又愤怒的事情。”
“死者家属来到相距不到一百公里的事发县境内,想要运回遗体,没想到竟然被索要一万五千元,第二天更涨价到一万六千八百元,不给钱就不给遗体,而且还不开任何票据。是谁在收取这天价运尸费?又是谁在挟尸要价,把遇难者的遗体当做筹码呢?”
“李先生的岳母伍女士搭乘当地居民的私家小车,一行五人前往某市旅游,小车行驶到某县时意外冲下山坡,司机和伍女士当场身亡,另外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过县交警大队协商处理,司机家属愿意赔偿伍女士家人八万五千元。随后,死者家属来到某县,想要取回遇难司机和伍女士的遗体。”
“一名自称是某县殡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