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射下,像是晶莹剔透的红宝石,他不自然摸着耳朵,继续看合同。
第10条:江越病好,路景随时可以提出离婚。
第11条:路景可以要求江越做任何事。
……
总共两页,路景全部看完,一句话概括就是,他和江越结婚,帮他治病,江越可以给他任何想要的东西。
路景整整沉默十分钟,才再次开口:“你确定我能治好你的病?”
“不确定。”江越说,“但你是唯一办法。”
路景视线不受控制又往下飘:“你昨天说我看也会……那什么,为什么一定要亲密接触?”
“只看不持久。”
“……”路景噎住,忍不住问,“你真是小江吗?不是他的……双胞胎哥哥弟弟,或是克隆人之类的?”
江越看他一眼:“独生子,克隆违法。”
路景心虚避开,又换个问题:“为什么非得结婚?住一起也可以亲密接触。”
他没记错的话,尽管这本书是耽美文,法律还是和现实一样,不承认同性婚姻,要结婚,只能和秦岭蒋有南大结局那样,去国外登记。
江越说:“这是以防万一,你是明星,你应该不想出现被我包养之类的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