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双目死死的睁着。
他可是开着奥迪车,全程不低于100公里每小时。
而对方呢,对方全靠两条腿。
居然,在他车子刚停下,对方便突然出现。
要知道他可是开了足足有一个小时。
也就是说对方以100公里每小时的时速,疯狂奔跑了一个小时。
这可能吗?
人类可以达到这样的速度吗?
就算对方拥有这样的瞬间爆发力,可以持久呢。
一个小时狂奔,这得需要多么庞大的体力才能支撑。
陈锋的出现,完全颠覆了林国良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