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横所说,他既不欺男霸女,也不为非作歹,最多就是仗剑管管不平事,偶尔还会拿自己的钱去扶危济难,所以老百姓们并不把他称作纨绔,反而对他感官不错——这样的人,真可以算是豪侠的典型代表了。
然而,潇洒归潇洒、仗义归仗义,“豪侠”其实也不是什么好名头。
“侠”这个字,在大部分的大魏上层人士看来,几乎是不含褒义的:侠以武乱禁,其中有钱、有人脉、名头也响亮的豪侠尤其麻烦,因为他们很容易就能拉起一支队伍、晋升为一方豪强,搅得天下不太平——所以高官贵胄们怎么可能对豪侠持以友善态度?
事实上,如果说老百姓是喜欢豪侠多于纨绔的,那么达官贵人就恰恰相反了:他们宁愿这世上多一些欺压百姓的纨绔子弟,也不愿看到纨绔们都变成随时可能叛逆的豪侠。
所幸夏侯宣和齐靖安刚好都对豪侠没什么偏见,否则早就把左一句“我是豪侠”、右一句“我真是豪侠”的秦连横给赶走了:夏侯宣的价值观是在平等的社会里形成的,所以他对各类人等都不会有偏见,只在乎单独的个体品性如何;而齐靖安则是因为在外游历的时候交过不少豪侠朋友,也得到过一些无私而慷慨的帮助,所以他对豪侠这个群体的印象颇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