衫,下身是灰色的休闲裤。手搭着座椅靠背,腕上戴着一只银色的机械表。
斯文、儒雅,彬彬有礼。
夏勉注视着他,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熟悉之感。
当年的李笠,分明是穿着一身不合适的旧衣服过来的——上身的格子衬衣松松垮垮,下身裤子也大了一号,在脚踝处堆了几圈褶子。脚上是一双洗得发黄的廉价帆布鞋,左右脚的袜子露出了边,一只是黑色,一只是深褐色,不知道是硬凑成一双的,还是出门前匆忙穿错了。
他无论是站与坐,都微微佝偻着背,不敢与人直视。说话隐约带着江南乡音,平翘舌分不清楚,引得旁人哄笑。被人指出这点后,他讲话越来越慢,往往说到一半就开始支吾,将剩下半句吞回肚子里。
这样的人,从头到脚都写满了“老土”和“贫穷”,只有当他衣衫半解,用苦涩却回甘的信息素勾引男人和他zuoài时,满身缺点才会被荷尔蒙修饰成一种难言的xing魅力。
仔细咂摸“老土”与“贫穷”,似乎能美化成“朴素”与“干净”,再一路美化成“纯洁”,进而让人联想到“玷污纯洁”。
八年过去,夏勉没想到李笠会改头换面,成为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人。
他穿着体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