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问:“你认为血战士达不到威胁大白鲨的地步?”
“这我不好说。”赵云道:“但就血战士面上的数据来看,他攻击力并不算非常强大。因为一个人的体能是有限的。他有场战斗用时十分钟,如果攻击力强,体能是支撑不了这么久。比较我个人得出一个结论,血战士攻击力七分,防御力七分,体能八分。大白鲨攻击力五分,防御力九分,体能九分。但是,比武和打仗一样,还要看策略。血战士如果也采取防守反击的战术,他赢面比较大。而大白鲨属于被动方,他虽然有体能,但无法主动发起连续有效的强力进攻。所以他的命运在于血战士的策略。”
李起总结道:“也就是说,血战士主进攻必输无疑。血战士主防守,有超过六成的胜率。”
赵云点头:“差不多,两个都是身经百战的人,双方对对方都非常了解。除非暗藏杀手锏,否则我认为结果是这样的走势。”
眼镜拍手赞道:“高手就是高手,能分析如此透彻。”
赵云反问:“高手?你怎么知道我是高手?”
眼镜一点都没有尴尬,道:“能和白在一起,自然是高手。中国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李起笑道:“准确说法是物以类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