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玩笑般的存在。
尽管没有踏足过商业电影,他也知道阿拉伯人作为绝对主角,稍微有点离谱。
直接说不?又有点舍不得,从英国跑来好莱坞,不就是为了拍摄想拍的动作电影吗?
也只有动作电影,才是他想尝试的风格的最好载体。
保罗-格林格拉斯合上剧本,心中过了遍剧情,问道:“安德森先生,你想要拍一部什么样的动作片?”
如果与他设想的风格相差太大,那就没有考虑的必要了。
有些导演拍摄的影片,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罗南非常清楚,保罗-格林格拉斯恰好就是其中一个。
像这样的导演,对于风格的要求极高。
估计保罗-格林格拉斯曾经来好莱坞晃了一圈又回去,也跟没遇到理想的影片有关。
他那一套,对于现在好莱坞的主流商业动作片来说,无疑有些超前。
罗南愿意尝试,因为他知道节奏快到叫人眼花缭乱的动作风格,真的有市场。
其实温吞如水的动作片已经在市场上过时了,迈克尔-曼的《盗火线》不可谓不经典,其中的枪战片段甚至连劫匪都拿来学习抢银行,但慢吞吞的节奏,却导致影片上映时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市场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