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双手两三年挣了几百个亿,换成谁都不会相信。
如果是富二代的话,还有可能借助父辈的余荫做到这些,但是如果是个穷吊丝的话,根本就没这个可能。
而梁超也事实不认为这个当初的穷吊丝经过两三年的社会打拼能够混出什么人样,一直还当秦朗在混日子。
于是这人故作大气的拍了拍秦朗的肩膀,说道:“老同学,别说我不携你,我家老头子的工厂最近招工,临时工三千,三个月转正后五千,还包食宿与五险一金,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
这小子有个好父亲,是个私人小制药厂的老板,身家大约近一个亿左右,在当初这小子也是非常牛b的一个人物了,仗着自己是个富二代经常带着一帮子狐朋狗友在班级里耀武扬威。
“呵呵,我自由惯了,不受约束。”
秦朗笑着拒绝,并且很认真说道:“再说了,我的工资很高的,你父亲他那个工厂未必请得起。”
“哦?难道当个捡破烂的小老板比在工厂工作还赚钱?”
梁超想了想,道:“也是,最近报纸说物资原材料价格上涨,特别是钢铁这一块都翻了两三倍,听说最近不少捡破烂的家伙都发了财,你小子说不定也是其中这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