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都是好风采,形容可亲,见到思思他们非常热情,同广州的末家人一样,热情得有些过分。
“几位小朋友快请进去,里面有不少你们的同龄人呢,你们肯定会谈得来的。”
李俊基这小子十分激动。“末风先生好有风度哦,他刚才还握了我的手呢,哦哦哦,今晚我不要洗手了!”
“神经病!”
张洁嘀咕了声。
好吧,请恕张洁不能理解李俊基这家伙的激动之情,其实李俊基如此表现也算是情有可原,因为末流的四叔末风在香港也是个大名人,末风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的文。
末风是个很有才情的作家,但是他又与古龙不一样,他是专写随笔或杂文的。随笔随意抒情。细腻柔和,于一些生活小事中道出人生哲学,杂文又尖锐锋利,嬉笑怒骂。信手拈来。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熟练驾驭。让人惊艳。
也因此,末风在香港乃至东南亚的文人圈都是十分有名的,特别受像李俊基这个年龄层次的年青人欢迎。也是他们心中的偶象。
思思总结:就是个卖鸡汤的。
末唐老爷子穿着大红的唐装,红光满面地坐在正位,接受众多后辈的祝贺,笑得眉眼上扬,可见心情之舒畅。
“末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