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容许在规定的行业内投资。”
容许外资在国设立银行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前世直到2006年年底才出台了《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遵照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时承诺内容的一部分开放银行业。条例要求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合资银行必须像国的银行一样,在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每家分行的营运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不得吸收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存款。
郭拙诚现在提出这个问题,实在是太超前了,但郭拙诚又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国外资金流入国内的问题。在目前国外投资者不了解国政策和相关情况的条件,他们不可能冒险投入巨资于一个项目,即使知道这个项目非常赚钱。毕竟国在几年之前对资本家和资本主义都是深恶痛疾的,谁知道将来会不会遇到被没收的情况。
他们更愿意由一个组织也就是银行出面,牺牲一部分利润来提高安全系数。除非银行倒闭或者银行被没收,他们的投资才会打水漂。
当然,郭拙诚说出这个方法最主要的原因是聚少成多,将国外那些敢于冒险而资金又不是很多的人的钱通过银行聚集在一起,这样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办大事。
容许不容许外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