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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众人等边着说话,边进了上房!
洪雷是一个爱说的人。
他一回家。
屋里的气氛立刻热烈了起来。
洪雷先脱了身上的军大衣,挂在了门后……这才故意又甩着胳膊,在屋里得瑟了两圈儿。
目的很明显!
为了显示一下他身上时髦的打扮!
洪老大确实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看上去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现在呢,紧跟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军大衣一脱,露出了里面一件黑色的羊毛高领衫,裹着宽实的肩膀,下配着喇叭口的牛仔裤,凸显着一双大长腿……
嘿!
还真别说!
洪雷长的不磕碜,本来就是浓眉大眼的,非常有老爷们样……经过这么1捯饬,整个人显得格外有精神气,实话实说,虽然没有顾忆海招人,可走在大马路上,也能让人多瞄一两眼。
刘爱玲故意捧着他说,“哎呦,老大,你这身衣服真时髦!是在南方买的吧?”
“嗯!”洪雷大大咧咧的一挥手,“是我一个朋友从香港带过来的!”
这年月……
一提香港?
那就几乎是到了人间的天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