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国至少判八年以上!
大家都在议论,张伟却心无旁骛,在这一片不算安静的氛围下,在即将审判自己父亲的罪行的法院里,张伟只是看着被告席里的父亲。
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很快来到了庭审阶段。
还是那个检察官宣读起诉状:“被告人张爱国1994年8月12号谋杀钱冲未遂,现证据确凿请求法院判决。”
大家没有任何声音洗耳恭听。
张伟闭上了眼睛,虽然检察方依旧是以故意杀人未遂起诉,但他丝毫的不担心,嘴角微微划过一道弧线。
辩护律师翻了翻阅卷,“抗议,8月12号晚上我当事人张爱国及其子张伟,差点被原告钱冲派人杀害,我当事人事后去报复钱冲,充其量也就是事后防卫过当,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五条来看,我当事人最多只是过失致人重伤。”
“抗议有效,辩方律师继续。”审判长道。
过失重伤?
不是说故意杀人未遂吗?
事后带人过去报复也算是防卫过当?
好多人一下子交头接耳起来,还有好多人一下子没回过神!
他们哪里知道,这些都是张伟开庭前就托了各种关系,拿出了各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