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判断当时出现的的是谁。但是,一双41码的耐克鞋,还是小脚穿大鞋,这就太明显了。」
稍微看过一点书的人都知道,不论是小脚穿大鞋,还是大脚穿小鞋,在LV0.5以上的足迹鉴定人员面前,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甚至欧美的足迹专家,也都能一眼分辨出来。
总的来说,这么做的,都属于没经验没常识的初级犯罪分子,倒是符合谷明霞的身份。
当然,看过脚以后,江远就百分百的确定了。至少这个穿男士耐克鞋的,一定是谷明霞。
谷明霞的眼睛滴溜溜的转,大约在思考,是否要承认此事,并进一步的反驳和狡辩。
这就是普通人面对审讯时的困境。
一方面,谷明霞并不能百分百的确定,江远究竟是真的看出来了,还是在诈唬自己。虽然八成是看出来了,但身为当事人,她还是心存善念来着。
另一方面,谷明霞可以承认自己就是穿了双41码的男士耐克鞋经过了窗边,这也不犯法,但是,就这么承认下来,显然会加重自己的嫌疑,说不定还会落入警方的陷井中。
谷明霞斟酌再三,都
不能决定,她已经将鞋抛下山了,按道理说,应当是没什么证据了。
她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