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清是为了梦想,还是为了自尊,或是强烈的好胜心,驱使着徐枚在合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没错,和主办方有关系的艺人经纪公司,在决赛开始前要求签约,的确是趁人之危。
抽成比例高,违约金高,这份合约太苛刻了。
但是娱乐圈其他公司的新人约,同样不会比摆在徐枚等人的这份合约强多少。
新人还想和公司讲条件,你不识抬举,想当明星的人那么多,总有识时务的俊杰。
徐枚心知肚明,签了合约,她还有夺冠的可能性,不签,她是一点机会都没有!
徐枚这一投降,严重影响了其他选手的心理防线,在决赛直播开始前,5强选手里最终有三人选择签约,只有李梦娇和另一个从美国回来的选手没签,李梦娇是年龄太小,父母不同意现在踏进娱乐圈,美国回来的选手参加比赛纯粹是玩票性质,不会为了拿冠军就把自己的自由卖给了公司。
或者说,人家不愿意贱卖,觉得公司开出的价码不够。
“又不是什么很有名的大公司,比赛有四个赛区,每个赛区的5强选手都让签约,一口气签了这么选手,他们有那个资源造星吗?”
这个女选手想的比徐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