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合拍下两人亲密的照片或录像,这种影音资料可以当作证据使用,甚至是在家里安装的摄像头拍到丈夫偷情画面,也可以使用,没有任何一条法规说过在自己家装摄像头是违法的。
但妻子直接带人冲到丈夫情人家,踹开门去拍丈夫和情人翻云覆雨的照片,这种证据一般会被法庭排除,这是收集证据的场合不对!
而且,如果收集证据是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器和针孔摄像头等装备,也不会被法庭采用,这是手段不对。
闻樱买的录音笔是在电脑城出售的,还开了发票,可不是非法的窃|听器。
她也没有采用胁迫、威胁和暴力手段逼韩琴说出那些话。
闻樱提供的录音是不是合法证据,不是熊律师说了算,需要法官判断。
主审席上,年轻的法官当庭问闻樱为什么会想到录音,郑致和要回答,法官示意由闻樱本人回答。
“这是我第一次和大人谈判,也是我第一次出版,我不知道自己提出的条件《爱格》会不会同意,我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好这件事,当时想到录音,并不是为了今天当作证据,我是想要留着录音自己事后复盘,努力提高自己的谈判技巧,我只是一个资质中等的普通人,没有过耳不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