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你发律师函了?”
管总被徐枚要跳槽的事气着了,脑子转得比较慢。
娱记语气哆嗦,又强调了一遍:“乳业集团法务部!”
显然在娱记心里,天骄的份量远远不如乳业集团,接到天骄的律师函娱记不怕,接到乳业集团的律师函娱记是真怕了。
前者可能只是吓唬吓唬他,后者却可能是来真的——
如果是货真价实的爆料,娱记是不怕啦。
偏偏涉及到李梦娇靠潜规则拿代言合同的这部分爆料,是娱记在管总授意下瞎编的,完全没有一点点依据,现在被对方找上门来,娱记自然心虚!
管总在心里骂人,嘴上不以为然:“律师函而已,你昨晚不就收到过一份?行啦,你要真害怕,大不了把爆料贴删了,随便道道歉这事儿就过去了!”
现在删掉博文没啥关系,该发酵都发酵了,谣言已经传播到互联网各角落,删掉爆料的源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天骄能删掉爆料源头,能删掉网上的每一个讨论帖吗?
就算能删掉讨论帖,难道还能隔空删掉网民的想法?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不管咋样,这一波舆论战都是管总夫妇赢了,袁凤荟提前捐掉李梦娇首张专辑分成让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