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条件,谢先生可以将之视为平分股份的第四附加条款:截止2020年1月1日前,若邹蔚君女士意外亡故,她所持有的「锦湖」股份将通过遗产继承方式由其独子谢骞继承,并不受前三条条款限制,由谢骞自由处置;截止2020年1月1日前,若两位的独生子谢骞意外亡故,他名下的「锦湖」股份不由邹蔚君女士继承处理,而是无偿捐献给华国官方慈善机构;截止2020年1月1日前,若邹蔚君女士和谢骞皆不幸意外亡故,两人所持有的「锦湖」股份全部无偿捐献给华国官方慈善机构……有关这一条款,在两位离婚后我们会进行细化,并送去公证。」
谢景湖心乱如麻。
为什么这第四附加条款要放在最后说?
谢景湖倒不是觉得他被大哥谢玉平算计了,恰恰相反,律师说完最后的附加条款,反而证实了谢骞此时的情况有多么糟糕。
钱是钱,命是命。
邹蔚君情愿她自己出意外,都不想让谢骞出意外。
所以附加条款里才会写:邹蔚君若意外亡故,股份由谢骞继承,谢骞若意外亡故,邹蔚君连谢骞的股份都不想要,直接要把谢骞名下的股份捐了!
邹蔚君为什么要加这样的条款?
难道是觉得谢骞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