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反调查,从来也不单单是原告国企业和被告国企业之间的事情。
是不同国家行业协会,甚至是国家之间的博弈。
反倾销,必须在被倾销产品损害了利益的一方,向本国商务部提出申请,然后由原告企业或行业协会所在国的商务部开启调查程序。
调查一开始,就需要通知被调查方的相关【当事人】。
包括但不限于:
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商;
被调查商品的进口商;
出口商所在国家的行业协会;
出口商国在国家的商务部门;
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商;
进口商同类商品的行业协会。
这么多的【当事人】,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一家企业能够关起门来自己决绝的。
反倾销从初审、到实地核查、再到后续的各种措施,必须要由政府来采取,企业和行业协会都没有这个权限。
这样一来原告企业所在国和被告企业所在国的政府和行业协会,都不可避免地会参与进来。
大的方向,有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律师团把控,都还是学生的云朝朝和潮长长,就算都回来,也是没可能帮上什么忙。
这也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