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用于投资或者做点其他事情?
联邦的银行分为多等级制度,根据不同的等级制度以及每个地区不同的政策,从最多百分之五十的存款保证金,到百分十二的存款保证金不等。
也就是说银行最少时可以只留下一百万中的十二万,剩下的八十八万都用于借贷或者投资,最多时他们必须留下五十万的保证金,只有五十万能用于其他用处。
但是在这里面,其实还存在一个套圈的小问题,比如说银行B承诺为银行A做担保,当银行A出现挤兑或者难以支付储户存款时,银行B会调拨资金为银行A解决这些问题。
那么他们可以签订一份双方的协议,由此银行A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把储户资金都用于借贷或者投资。
联邦历史上就发生过这种事情,结果银行A投资失败破产了,银行B以“破产不在协议内”为理由拒绝支付所有储户的存款,结果就是官司打到最后不了了之,银行A的大股东坐了两年牢。
当然,他们也顺利的,合法的夺走了很多储户的钱。
盖弗拉帝国的银行制度和联邦的银行制度相差不大,毕竟从某种方面来说,联邦的很多规则就是“借鉴”盖弗拉帝国的。
后来这些规则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