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老师给林楠的建议。林楠下来后果断找了当初那个中介,名字稍微改改就行:林楠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影出口有两种模式,要么直接一次性结算,之后有多少利润那是片商和院线的事情。
要么找国外的发行商发行,按合同比例分票房。
进口片大致都一样。
林楠不想麻烦,也有自知之明,他想选择第一种,一次性拿钱。
时间到月底了,票房是跑不动了,最终磕磕绊绊来到了三千一百万,顺势下映。
这个时候也不能拖着上影了,听到林楠的意思,上影给了个选项。
林楠将电影版权打包卖给他们,至于后面所有事情,无论是亏是赔都和他无关。
上影占投资的65%,出口是要分收益的,但版权关乎着翻拍改编等问题,片商想一次性搞定。
林楠接受了上影给的选项。
在出口这方面,35%的投资占比,和完整的版权,加在一起,上影给林楠八百万,税后。
对于这个价格林楠很满意了,他是新人,这部电影在东南亚能不能吃得开,没人说得准。
“票房分账,我们会督促院线和上面,该交的税金也是我们操办,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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