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于东他们跟着汪郎回了蒲黄榆,汪郎从书房找来两张纸给于东, 等于东接过后,他笑道:“老头儿自己著书从不让别人给他作序,到了了,却天天忙活着给别人作序。他作序从来都是给那些刚刚冒头,甚至是没冒头的人,像你这样出名的,还是第一次。”
汪曾祺爱提携后辈,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也因此,很多不怎么出名的年轻作家,总也喜欢致函给他,盼着从他手里获得一篇序文。
他给于东写的序文,是用毛笔写就的,运笔行云流水,让人看着神清气爽。
余桦伸头看了看,眨眨眼,往后退了一步,这字写得太潦草,好多字他不太看得懂。
“字是好看,就是不太认识。”
前面其实还好,但是越写到后面,字就越小,也越潦草,有些字甚至于东来认都要费些力气。
两页纸加起来也就写了不到三百字,没用两分钟,于东就看到了最后。
不过看到最后,他却皱起了眉毛。
汪郎见他蹙眉,问道:“怎么了?”
于东指着后面:“好像是没写完。”
“没写完么?”汪郎伸头去看,只见第二页末尾写着“肚子有点疼,且写到这里,等肚疼稍缓再写”。
汪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