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司朗、飞利浦、通用电气等公司在日内瓦聚集,组成一个名为“phoebus”的垄断集团,目的是控制灯泡的寿命,将其控制在1000小时左右(而当时灯泡寿命可达2500小时)
1942年,米国zheng府将“phoebus”集团告上法庭,控诉对方的行为,最终虽然协议名义上被终止,但这些公司并没有进行任何赔偿。
更关键的是,这个联盟提出普通灯泡的寿命控制,一直延续了下来,至今,绝大部分灯泡的寿命只有1000小时。
这就是当时计划报废。
而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约定逐渐扩散应用到其他产品上。
比如手机电脑中的电池、芯片;打印机中的墨盒;各种电器设备的关键按键等等。
这东西如今都有计划报废的能力,即使用了一段时间后,会因各种原因而损坏。
对于这些东西的生产制造商而言,如果一件产品能在用户手中使用很长的时间,那么新产品推出后,购买的人数就会减少。
所以为了引进新产品,扩大自身的利益,厂商必然会选择消除市场上存在的老产品,因为新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老产品的竞争。
而在锂离子电池中,碳酸乙烯的